2009年1月5日 星期一

宜蘭縣呼吸治療師公會第二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記錄

宜蘭縣呼吸治療師公會第二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記錄
一.時間:97年12月27日下午12:30
二.地點:羅東龍之園餐廳
三.出席人員:吳敏靜、張新傑、蔡欣芳、黃淑芬、廖淑惠、黃秀苗、
簡碧慧、劉惠珍、林秀萍、張佳琪
四.缺席人員:
五.請假人員:蕭春蘭、林秋玫、杜瑟琴
六.列席人員:張莉玉
七.主席:張新傑 紀錄:張莉玉
八.主席致詞:今天是本屆的第二次會議,先預祝大家新年快樂,本屆的理事人
員工作分配如下,希望大家依循著自己的工作分配,努力為公會
盡一份心力:
學術委員─蔡欣芳 醫療政策法規─廖淑惠
財務─簡碧慧 公共關係─蕭春蘭
會員福祉及聯誼事務─林秀萍 會員推動委員─杜瑟琴
倫理紀律─林秋玫 編審及研究(Brog)─張佳琪
總幹事─吳敏靜 幹事─林淑英、官世華
九.財務理事報告:97年度收支結餘191777元,如附件結算表,有問題可提出。
十.決議事項:1.審核97年度決算表
決議─通過97年度決算表
2.建議公會訂做研討會之制服
決議─通過公會研討會制服之製定,方便以後舉辦會議工作人
員之辨識
3.擬定婚喪疾病制度
決議─可由理事長決議慰問金之多寡,但無論婚、喪、疾病之慰
問金以未超過2000元為最高限額,其對象僅會員而已不
包含直系親屬。
4.擬定部分工時制度
決議─聘請兼差人員幫忙會務之進行,通過以100元/時為準,
但為節省公會之經費一個月以不超過6000元為最上限,
若超過工作量則由理監事分工合作辦理。
5.擬定固定理監事開會時間
決議─訂於每年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為開會時間,於當月第二
個禮拜之禮拜六為基準,方便大家預先安排出席開會。
十一.臨時動議:無
十二.散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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